石家庄赞皇县光伏占地调查:没有用地批复却早已完工,罚完之后继续运行
图为赞皇县国顺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李未来摄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李未来 石家庄报道
七月流火,翠绿的玉米杆几乎覆盖了石家庄赞皇县东北部的整片丘陵,而田间偶尔出现的几座建筑明亮刺眼,显得不合时宜。
《华夏时报》记者于近日调查中了解到,这是两座光伏升压电站:一个是位于西龙门镇白壁村的赞皇国顺220kV升压站(下称“国顺升压电站”),占地约18.33亩;一个是位于西阳泽镇东阳泽村的鸿江220kV升压站(下称“鸿江升压电站”),占地约15.7亩。两个项目均涉嫌“未批先建”。
图为赞皇国顺220kV升压站。李未来摄
记者在国顺升压电站综合楼的项目介绍中了解到,该电站已于2020年12月28日并网发电,目前投产容量62.8MW,但赞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项目至今没有获得用地批复。鸿江升压电站的用地批复是在2024年6月20日下达的,但记者在现场看到,该项目早已投入运营,完全不是刚征地的模样。
记者为此采访了赞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一名执法相关领导表示:“针对鸿江的所有处罚都已经到位,并向其补办了征地手续。确实有不对的地方,但如果拆除,对企业来说,对群众来说,都是损失,所以还是要各方面综合考虑。”
另一名规划相关领导表示:“我们发现了他(国顺项目)违法,然后处罚到位后,可以补办相关手续,因为这是省市重点项目。”
用地“先斩后奏”
赞皇县地处太行山东麓,有深山、丘陵、平原多种地貌,其中丘陵约占全县面积近七成,这里阳光充沛,坡地多,既是玉米生长的沃土,也是光伏发电的天堂。近年来,包括华电、华能、大唐、国华在内的许多大型能源企业都在赞皇县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
赞皇县国顺能源有限公司(下称“赞皇国顺”)和赞皇县鸿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赞皇鸿江”)也在这里布局光伏发电项目。赞皇国顺在张楞乡、西龙门镇开发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分为8个地块,占地约5129亩,用地包括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主体工程包括光伏方阵和升压站。赞皇鸿江在黄北坪乡、土门乡、西阳泽乡、院头镇开发100MW光伏项目,占地面积约5092亩,占地性质与国顺项目类似,也包括升压站区和光伏发电区。
近日,《华夏时报》记者在实地采访中发现,这两个升压电站均已建设完毕,包括综合楼、配电装置等等。记者在国顺升压站综合楼介绍栏看到,该项目早在2020年12月28日就已并网发电,而彼时该项目尚未获得征地批复。记者拨通了该电站一名项目经理的电话,但其表示正在开会,而后不再接听。综合楼运维人员表示,电站正在进行“并网演习”,要求记者立即离开。
鸿江升压电站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是赞皇鸿江员工,而是运维人员,现在不接待任何采访。
图为赞皇鸿江220kV升压站。李未来摄
记者来到赞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据一名土地征收相关的工作人员称,鸿江升压电站是近期补发的土地征收批复手续,而国顺项目至今仍未获得土地征收批复。
根据土地征收、建筑规划、工程施工的相关流程规定,用地单位需在取得土地征收批复后,需要申请建筑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然后才能开工建设。但国顺和鸿江升压电站在开工之前均未取得土地征收批复,更不谈建筑规划许可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未批先建”曾被处罚
早在2021年12月22日,石家庄生态环境局就曾对赞皇鸿江进行过处罚,原因是“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处罚金额约6万元。而对于已违法的部分,石家庄生态环境局要求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赞皇国顺也曾被处罚过,根据赞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8月26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于2021年8月10日对赞皇国顺违法占地建升压站一案立案调查,经查,赞皇国顺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于2021年3月4日在西龙门乡白壁村村北违法占用了白壁村集体土地17.95亩建升压电站。赞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处罚,一是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二是没收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三是对其罚款约24.94万元。
《华夏时报》记者对赞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执法和负责规划的两名人员进行了采访,其中负责执法的人员表示:“针对鸿江的处罚都已经到位,总的来说,老百姓还是受益的。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把它拆除,对企业来说,对群众来说,都是损失,我们从各方面综合考虑,还是没有拆除。”负责规划的人员表示:“它(国顺光伏项目)这个应该是处罚之后补办手续,给老百姓的占地补偿都已经给到位了。我们掌握的情况就是,出现违法以后,我们处罚到位,可以补办手续,因为人家是省市重点项目。”
记者在赞皇县人民政府官网上查询到多条关于上述两个升压电站的征地信息和补偿安置公告。2021年7月8日,赞皇县人民政府发布《征地启动公告》,拟征收位于白壁村北的土地,面积约1.3245公顷,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21年7月27日,其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针对上述地块补偿117.2183万元。2023年3月15日,赞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发了一份《征收土地预公告》,面积依然是1.3245公顷,明确写上了是用于赞皇县国顺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这份公告发布一个多月后,赞皇县人民政府又发了一份《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收面积与此前略有差别,变成了1.2218公顷,按标准征地费用是108.1293万元。
但据了解,截至目前该项目仍未获得征地批复。
鸿江升压电站的用地是在2024年6月20日获得批复的,这是补办手续,批复面积是1.0467公顷。在这份“迟来”的批复之前,赞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曾于2022年9月30日发布了一份《征收土地预公告》,征收面积是1.0684公顷,多于批复面积。
投资主体股权全被质押
上述两个光伏升压电站主要服务于国顺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鸿江400MW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开发主体分别是赞皇国顺和赞皇鸿江。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这两家公司的规模并不大,与对应的两个项目投资额相差甚远。
企查查数据显示,赞皇国顺成立于2020年4月13日,也就是在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前8个月才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仅200万元,穿透股权来看,其最终由王五伟和张萍两个自然人控制。赞皇鸿江也成立于2020年4月13日,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穿透股权来看,其最终控制人是林秀玉和张嘉宁两个自然人。
而这两个项目的总投资均在3亿元以上。
记者查询了赞皇国顺和赞皇鸿江分别于2020年10月和2021年9月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赞皇县国顺1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7.5亿元,赞皇县鸿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赞皇县400MW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0MW)总投资3.85亿元。后者还公布了项目本金为770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
记者了解到,注册资金代表了这家公司承担风险的最大承受能力,光伏项目招标对投标企业基本都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以上。比如近期中核集团发布三个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规模共计540MW,其中强调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注册资金规模较小的情况下,这两家公司的股权还被全部抵押出去。企查查数据显示,2021年5月24日,赞皇国顺200万注册资本全部被控股股东河北航天远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质权人是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仍在有效期;2024年1月31日,赞皇鸿江300万元注册资金被控股股东河北泳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质,质权人是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目前也在有效期。至于质押股权的用途,不得而知。
作为总投资7.5亿元150MW项目和总投资3.85亿元100MW项目的投资主体,赞皇国顺和赞皇鸿江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能够承担相应风险?《华夏时报》记者采访了赞皇县行政审批局,一名了解相关情况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两个项目没有经过该局审批,而是直接在河北省发改委立项,“应该是项目单位向省里申请项目计划、指标,申请后,省发改委下达计划的时候就确定了是谁来投资。2020年10月之后,光伏项目要在县里立项,而这两个项目(国顺和鸿江)是在此之前,省里直接立项。”
针对上述所有问题,记者联系了赞皇国顺和赞皇鸿江的相关人员,国顺升压站相关负责人以开会为由挂断电话,赞皇鸿江相关人员则表示太忙,不方便回应。
来源:东方财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