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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丨再问魏新河事件:参加学术会议为何要有“教授”身份?

导读 伪学者魏新河在学术会议上的被接纳度,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一些会议主办方或承办方的学术门槛高度一个幽灵大学的幽灵教授,在各种学术会议...

伪学者魏新河在学术会议上的被接纳度,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一些会议主办方或承办方的学术门槛高度

一个幽灵大学的幽灵教授,在各种学术会议和论坛之间徘徊,引发舆论热议。近日,有媒体提供了另一个简洁的叙事版本:一个全勤上班的中年公务员在周末招摇撞骗。

这起事件指向一名自称某某大学教授的人,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多次以虚假身份参加全国多地的学术会议,并在一些学术论坛上提交论文、发言。然而,经调查发现,其头衔中的“辽宁理工大学”等并不存在,事件主角“魏新河教授”的真实身份是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的一名科长。据该局7月4日通报,因涉嫌招摇撞骗罪,魏新河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魏新河伪造的渤海大学与锦州医疗学院的身份(网络图片)

魏新河事件之所以吸睛无数,并引发持续热议,很大程度上在于他无情地揭开了一些学术会议的遮羞布。不仅魏的“教授”“学者”身份是伪造的,给学术会议投稿的论文也基本是抄的。之所以被揭穿,很大程度上源于一位认真且执着的会务组工作人员,其费心整理了魏的伪身份信息,并在社交平台上曝光。此前,魏也曾被质疑或拒绝,但一些学术会议则对这名学术骗子毫无察觉,甚至还有名校教授为其论文充当评议人。

魏以不同的身份活跃在传统文化、思政教育、新闻理论研究、法学等领域的学术论坛,俨然“全能教授”。当然,这是事后视角,不必苛求组织者有大数据内核或自动过滤的慧眼。既为学术骗子,魏自然能看人下菜,在不同的学术活动、会议主题中虚构不同的身份名号。

但魏提交的论文或充斥着正确的废话,或粗糙地裁剪拼贴,只要相关审核者具备一定的学术素养,并不难判断或查证。有媒体对魏提交给某学术会议的论文进行了查重,结果显示该论文总文字复制比例为84.5%,全文有41.5%的内容都原封不动复制于同一篇论文。可以说,伪学者魏新河在学术会议上的被接纳度,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一些会议主办方或承办方的学术门槛高度。

或正是存在这样徒具形式的“学术会议”,“魏新河们”才有了长袖善舞的平台。2023年7月,中宣部、文旅部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于党政机关、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企业等举办超出职能范围的主题交叉重复、内容空泛、导向有偏差的“表演式”“形式主义”论坛活动等进行清理整治。那些仅为完成考核任务,甚至只为赶时间花掉项目经费而不关注交流、研讨本身的学术活动,更应成为整治的重点。

在网上,也有人为魏新河鸣不平,认为其所缺的,不过是一个身份。事实上,有身份无学术的“伪教授”“伪学者”多了去了,他们与魏一样属学术公害,甚至比魏更可恶。于是有论者提出,为什么参加学术会议一定需要一个学术身份?其他职业的人难道就不能进行学术研究,并利用周末时间参加学术会议吗?

诚然,举办各类学术活动,本应打破身份壁垒,对来自不同背景的研究者,给予平等的申请和参与机会,促进不同研究群体之间的思想碰撞与合作。但现实是,学术壁垒依然存在,很多学术会议只认“名”不认“学”,只看“身份”不看研究成果,也就导致一些其他职业或领域的研究者要参加学术会议而不得不假借高校教授的名头。换句话说,“魏新河们”并非无根之木,其脚下的学术土壤与氛围存在已久,其对应的学术乱象也亟需整治。

但一码归一码,这并不代表“魏新河们”的欺诈行为就可以被原谅。官方通报魏新河是“为提高知名度”,但在媒体报道中,魏新河似乎还有“高考志愿填报”和“生涯规划”等咨询类“副业”。或许在魏新河眼里,身份是一种符号资本,它能够转化为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通过伪造学术身份,建构起一个专家或权威的形象,以获取社会认同和尊重,同时增加自己的社会资本,进而获取经济利益——这正是一条已被证实且正被无数人实践的名利之路。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追求名利,本是人类社会化行为的一部分。这种社会化本能,必须在法律和道德框架内进行。个体在社会活动中应遵循合法性原则,合理运用社会资本,同时承担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法律设定了行为界限,超越界限就将受到制裁。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顾左右

编辑 汪垠涛

来源: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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